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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群岛历来就是中国领土,世界各国包括现在的争端方都曾经默认我国在南沙群岛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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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律宾对中国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2005-06-04南沙群岛在线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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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菲律宾对中国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2005-06-04)

菲律宾对中国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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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46至1971年菲律宾在南沙群岛的活动

菲律宾很早就对我国南沙群岛有了野心。1933年法国占领南海九小岛时,除了我国和日本提出抗议外,菲律宾也有人提出异议。1946年,菲律宾又对南沙群岛提出过主权要求。1956年菲“探险家”到南沙一些岛礁活动,将这些岛礁命名为“卡拉延群岛”(Kalayaan)。1971年菲律宾政府第一次正式向所谓“卡拉延群岛”提出主权要求。1978年6月11日,菲总统签发1596号总统法令,正式宣布“卡拉延群岛”归菲所有。菲律宾为了石油和所谓安全原因,于1967年开始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又于1971年正式提出对南沙的主权要求。

早在1933年法国侵占南海九小岛时,菲律宾国内就有人主张南沙群岛(斯普拉特利群岛)是菲律宾群岛的一部分。但美国官方认为其位于菲律宾主权之外(Kathleen Barnes, Far Eastern Survey, Vol. 8, No. 9, p109, 1939-04-26)所以并未生出事端。而事实上,菲律宾当时为美国殖民地,根据美国与西班牙1898,1900年所签署的协议,以及1930年协议,南沙群岛都不在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之内。

1946年初,菲律宾财政部长季里诺(Elpidio Quirino)向菲总统罗哈斯(Manuel A. Roxas)建议占领南沙群岛中一部分岛屿。美国政府听闻此一建议时,颇感惊讶。这是菲律宾政府第一次表露侵略南沙意图[萧曦清,《中菲外交关系史》,p786,1995,台北]。1946年9月11日,季里诺以外长身份致函盟军统帅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正式提出由菲律宾兼并南沙群岛主权的要求[Manila Chronicle, July 13, 1971, p24]。但美国当局并未因此采取任何行动。

1948年9月罗哈斯死后季里诺继任菲律宾总统。他于1949年下令加强菲律宾群岛的海岸巡逻,并训令菲国防部长派遣海军准将安德拉达(Jose V. Andrada)赴太平岛及其附近区域视察。安德拉达返菲后报告南沙近况,提及菲巴拉旺渔民经常前往太平岛,菲部分内阁阁员附和季里诺的建议将南沙群岛归并菲国版图[萧曦清,《中菲外交关系史》,p786,1995,台北]。

当时中华民国驻菲公使馆获悉此事,正式向菲政府重申太平岛一如南沙地区其他各岛,是南沙群岛的一部分,主权属于中华民国。菲外交部收到此照会后一面回复中国公使馆表示菲政府认知(acknowledged)“太平岛为南沙群岛的一部分,主权属于中华民国”,另一面则向菲内阁提议由菲政府对太平岛周围领海捕鱼的菲国渔民加强保护。这是菲首次卷入南沙问题的漩涡[萧曦清,《中菲外交关系史》,p786,1995,台北]。

1950年5月,台北将海南岛、西沙守军撤至台湾,同时也将“南沙群岛管理处”暂时撤销,将在太平岛上所建的基地暂时放弃。这样的真空状态让南海诸岛成为菲、越等国的争夺焦点。

1950年5月13日,马尼拉论坛报和纪事报均发表社论,以南沙群岛距菲甚近,为保卫菲国领土,主张菲政府立即占领南沙群岛。菲国防部长随后发表谈话,说将与外交部长讨论此议题。台北政府当即针对此点发表严正声明,指出南沙群岛为中国领土,不容外人染指,菲方才放弃占领的企图。

1950年5月菲律宾总统Elpidio Qnirion曾经说过如果南沙群岛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占领将会对菲安全带来威胁;但同时在1950年5月17日的新闻招待会上他又表示如果报告所说的中国国民党在南沙群岛的存在是真的,菲律宾不需要对这些岛礁提出主权要求,因为“中华民国”是一个友好国家[BBC Summary of World Broadcast, Far East Series, No 57, 28 May 1950]。

尽管如此,菲律宾仍然处心积虑想要兼并南沙群岛。有报告说1955年菲律宾曾试图在南沙群岛上安装雷达但是在台北提出抗议后放弃了该做法。

后来又发生了人道王国的闹剧

之后1年的1956年菲律宾狂人克罗马(Tomas A. Cloma)于1956年5月11日宣称他曾于1947年率领海事学校学生40余人分别占领了南沙11个岛屿,宣称他们由“探险”而“发现”,进而“占领”,成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名为“自由邦(地)”(Freedomland)。克罗马自任“总统”。1956年5月15日,克罗马发表“告世界宣言”,声称对南沙地区64976平方海里领域内的全部三十三个岛、屿、沙、礁、洲、滩及渔区享有主权。从其地图上显示,所谓“自由地”实际上是南沙群岛的大部分如南威岛、中业岛、太平岛、南钥岛等都包括在内。

其实1956年5月16日克罗马(Cloma)发表狂言后台湾马上恢复了在南沙群岛的驻军和巡逻,而克罗马向菲律宾总统提出要求正式承认其所谓“自由邦”(Freedomland)后,菲最初的官方反应是向台北保证“不需要对此事担心”。

台北获知此事后,于1956年5月22日发表严正声明,指出南沙群岛为中国固有领土的一部分,不容争议,任何人不能因这些岛屿无人居住而滥行占领。1956年5月23日,台北驻菲陈之迈大使遵照政府指令,正式向菲政府抗议,要求菲政府尊重友邦的领土主权的完整。1956年5月24日陈之迈大使向菲副总统兼外交部长贾西亚提出交涉,贾西亚诿称“克罗马所提各岛似不在中国南沙群岛范围”。

之后克罗马向报界宣称他申请占领这些岛屿纯属其个人行动,菲外交部事前不知,事后亦未予支持。此事与菲政府无关。

1956年5月29日克罗马声称:鉴于中国政府声明主权,他可以放弃南威岛。明显的他有意将南沙群岛(Spratly Islands)缩小到只指南威岛(Spratly Island)。

1956年5月29日,中国通过新华社发表声明“绝不容许任何国家以任何籍口或任何方式侵犯中国对南沙群岛的合法主权”。

随后,台湾决定于6月1日至9月24日派遣三支海军特遣部队加强巡弋南沙群岛。1956年6月15日,台北正式将“南沙群岛管理处”改编为“南沙守备区指挥部”,任命陆战队第一师三团副团长尹世功为指挥官,恢复驻军。

但是在台湾的国军恢复在太平岛驻军6个月后的1956年12月20日,菲副总统和外交部秘书贾西亚(Garcia)发表了以下观点:
1. 只要国际上还没有国家根据国际法对这些岛礁建立主权并被国际社会所承认,那么“卡拉延群岛”为“无主土地”,对菲国民开放进行经济开采和居住。
2. 南沙群岛(斯普拉特利群岛)7个岛礁为二战后战胜国共管。
3. 只要他们的活动正当,菲政府对菲国民对这些无人居住和占领的岛礁上的经济开采和居住活动等权益不会漠不关心。

总的来说,这3点支持了菲律宾人的私人活动,没有宣布官方的主权要求,但是对以后提出其官方的主权主张留下了可能性。

此后克罗马在各地活动,宣传其所谓的“自由地”,而菲律宾国内媒体大肆报道,菲国内政府官员等也对其进行支持。菲渔船多次侵犯南沙。

此后,北京和台北也多次重申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其间还发生了南越1963年入侵南沙在六个岛屿上“重建”各岛上的“越南主权”石碑等事件。

1967年至1969年间国际上一些探测研究机构在南中国还进行探测,并陆续传出消息认为南沙群岛海域可能蕴藏大量油气资源。虽然并未确定,但是这些消息传出后,立即引发了菲律宾和越南武力侵占南沙地区岛屿的动机。

二、1971年的菲律宾官方提出主权要求和并占领南沙岛礁

1971年7月10日,菲律宾政府第一次正式向所谓的“卡拉延群岛”提出了主权要求。它将所谓的“卡拉延群岛”规定为“不包括南沙群岛的由53个岛礁组成的岛礁群体,由克罗马在1947年至1959年间发现并占领”。与此同时马尼拉向台北发出官方通告,要求其撤出太平岛,因为“中国对太平岛的占领未得到盟军的同意”。此次为菲律宾官方第一次提出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主张,所引用的论据与其1956年所提相同。

1971年7月10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Ferdinand Marcos)召开国家安全会议,听取菲三军情报处对南沙群岛侦察的报告,评估南沙的地位和当时的情势。会后,马科斯在马尼拉召开记者会,宣读一项公报,公报中说菲政府已要求台北撤离在南沙的守军和军事设施,并透露菲国为了自身安全亦驻军南沙另外三个岛屿:马欢岛,费信岛和中业岛。

关于克罗马所谓“自由地”,马科斯说:因基于国际法,私人不能取得领土主权,因此,克罗马事实上已将“自由地”主权让与菲政府。

1971年7月13日北京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此郑重宣布,任何国家以任何籍口或用任何手段侵犯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将绝不容忍。”

1976年7月16日,台北外交部发言人在例行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南沙主权属于中国,不容变更。同日菲首都马尼拉有大学生数百人涌到国际大饭店亚太理事会会址示威,指责“中国侵占”南沙。

1971年7月18日,马科斯向报界发表声明,澄清菲政府对南沙群岛的立场,说菲军进驻的岛并不属南沙群岛,强调菲不打算对南沙群岛中任何岛屿作任何主权要求,唯认为此群岛为托管地,除非由其他盟国同意,不能受任何国家占领。他重申要台北从南沙撤退;因为此群岛接近菲国,中华民国驻军对菲国安全构成威胁。菲国防部长同日宣布菲已从占领的三个岛屿撤军。

1971年10月下旬联合国大会讨论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时,菲军事当局趁此国际混乱局势,派兵潜入南沙,窃据了南沙群岛中的六个岛屿。1971年10月25日夜,台北方面在纽约发表“我国毅然退出联合国”的声明。

10月26日菲国参谋长利用此千载难逢的机会突然宣布说10月23日有中华民国海军25、34号驱逐舰两艘载蛙人8名登陆中业岛,岛上有菲国驻军,因言语不通,僵持十分钟后退去。10月26日又在南钥岛(Loaita)遭遇同样情况。菲军方希望中华民国守军勿接近有菲军驻守的岛屿,菲军也不接近有台湾海军驻守的岛屿,以免引发事端。

在菲政府此次侵占南沙群岛六个岛屿之后,因未受到任何应得的制裁,此后菲国开始坚持说这些岛屿不属于任何国家,而为菲国占领和实际控制,为“自由地”而非南沙群岛组合内,菲国排除其他国家的主权要求,菲国距离这些岛屿邻近,对菲国家安全至为重要。

此后又发生了1972年5月21日克罗马指控马科斯侵占“自由地”,1974年一举收复西沙,1974年北越开始改口提出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主张,1975年北越统一南越后马上派兵占领南越在南沙所占领的岛屿等事件。

三、1978年的菲总统法令

1978年6月11日,菲发布第1596号总统令和1599号总统令。前者将所谓“卡拉延”正式划入菲领土范围;后者宣布菲律宾设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此次总统令可以说是为菲律宾正式完成其对南沙群岛的声索提供了法律根据,直到今日。

菲在1970年至1980年期间采取军事行动先后侵占了马欢岛、南钥岛、中亚岛、西月岛、北子岛、费信岛、草沙岛、司令礁8个岛礁。目前,菲已在所占岛礁上修建了两个小型空军基地,将3个岛礁建成陆军基地,并改善所占岛礁设施,提高岛礁的防御能力。菲也在南沙群岛的岛礁上建立灯塔等设施。

现在菲律宾主权要求包括一个有直线连接以下地理坐标而构成的一个多边形范围:118?E 12?N, 114?30’E 12?N, 112?10’E 8?N, 112?10’E 7?40’N, 116?E 7?40’N, 118?E 10?N (参见附图). 此为菲律宾所谓“卡拉延”群岛的声索范围。此一区域与克罗马开始时所宣布的范围有出入,菲律宾做过修改。当初克罗马宣布的所谓“自由地”面积为64976平方海里也就是大概22万平方公里,1978年菲律宾调整所谓“卡拉延群岛”后菲律宾声索面积有所增加。另外加上菲政府单方面宣布了一些海洋立法,规定200海里经济专属区,菲律宾共将我国南沙群岛东部41万平方公里海域划入其领海。

四、菲律宾在南沙群岛争端中所提出的借口

为了支持其所声称得主权要求,菲律宾炮制了好几种主要论据,包括:(1)这部分岛屿原为“无主岛屿”;(2)这些岛屿离菲最近,对菲的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3)“共同托管说”。

关于“无主土地说”,菲律宾认为所谓“卡拉延群岛”是不属于南沙群岛的,而是被菲律宾发现并占有的无主土地。而事实上,在被占领的西月、马欢等岛上都有中国渔民修建的屋舍、种植的椰树,并且中国官方最晚在1932-1935年间已经正式审定了各岛名称,将之定名为“团沙群岛”(后改名为南沙群岛),而且从未表示过放弃这些岛礁,那么“无主之说”显然是荒诞无据的。[扬公素:《当代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1949-2001》]。

从本文前面的资料显示,菲律宾其实非常清楚这个所谓的“卡拉延群岛”并非“无主地”。他们所作的一切不过是寻找一个借口。

菲律宾又提出“邻近原则”,认为南沙群岛与该国国土邻近,并对该国安全极为重要为由提出主权要求,这种说法更是荒谬,在国际法上也是没有根据的[扬公素:《当代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1949-2001》]。

菲律宾提出的“托管”谬论,说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中仅规定日本放弃对西沙群岛及南沙群岛的一切权力,并没有规定放弃给那个国家,因此南沙是 “所有二次大战战胜国托管之下”,应由这些国家或联合国共同决定其归属。这种类似的谬论在美、日等提在台澎时早已被驳得体无完肤。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主权后,理论上中国自可依据先占原则取得其主权,托管之说更是荒唐,除了菲律宾提此谬论外,没有任何国家支持此种谬论,而事实上也没有国家来“托管过南沙”,南沙一直在中国的管辖之下。

五、菲律宾在争夺和占领南沙群岛中的石油因素

Samuels曾经在他的Contest for the South China Sea中指出,“确实的说,在南沙群岛的三个争端方中(指中、菲、越),菲律宾主权声索的功能很清楚的是对海底石油的寻求。与中、越两国相比,石油动机更容易解释菲律宾在南沙群岛的兴趣” 。菲律宾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纯石油进口国,直到1976年菲律宾才在巴拉旺西北的Nido Reef发现可观的石油储量,并在1979年进入商业投产,所以1968-1970年传出南沙地区有石油的消息,菲律宾马上有了很大的兴趣。菲律宾也是第一个将南沙群岛地区签约给外国石油公司的主权声索者,早在1976年菲律宾就迫不及待地在位于争议地区的礼乐滩试钻4座油井,但是没有油气发现。

六、后记

在整理以上资料的时候,我心里面真的很气愤,菲律宾的处心积虑,厚颜无耻,强词夺理,真是天下少有的了。跟这种国家,其实根本就不用再讲什么道理了。

另外,台湾当局1974-1978年还想过与菲、越等联合对付北京可能的收复南沙行动。那么以后台湾胎毒当局会不会再出卖南沙权益,也值得警惕。

可惜到现在我国还在一厢情愿的提什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简直是与狼谋皮。为了维护国家利益,该强硬的时候,我们决不能手软。在南沙群岛问题上,政府确实应该好好检讨一下,加快研究对策,加快军队建设,加快培养人才和开发深水油气开采技术,鼓励并保护我国人民开发、利用南沙群岛的各类资源,进行能源开采,水产养殖渔业等经济活动,开发旅游、人文资源,真正利用好我国南沙群岛海域的资源。在实际行动中确实全面实行我国在南海海域的执法比如在整个南沙群岛海域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而不只是在北纬8度以北区域设置禁渔区和禁渔期),保护我国南沙群岛的生态环境,逮捕非法捕鱼和破坏生态环境者。抓捕南海海域内的印尼、菲律宾、越南海盗等。并且在中沙群岛、黄岩岛等地方再也不可以犯以前犯过的错误了,一定要强硬,把自己的国土好好的驻军,好好的保护。


本文中大量引用以下资料:
  1. 萧曦清,《中菲外交关系史》,p786,1995,台北
  2. Lu Ning, Flashpoint Spratlys

相关网页
  1. 关于所谓“人道王国”和“莫拉克-松格拉蒂-米兹共和国”的闹剧(2005-05-13)
  2. 菲律宾在南海海域和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区域(2005-06-04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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